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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就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,释放出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的信号。

  程序化交易,也就是常说的量化交易,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下达交易指令的行为。借助计算机快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,量化交易能够更高效地促进价格发现,提升定价效率,为市场提供流动性,近年来在我国取得较快成长,已是证券市场重要的交易方式。

  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有着明显的技术、信息和速度优势,一些时点存在策略趋同、交易共振等问题,容易加大市场波动。尤其是随着高频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,其潜在风险也日益凸显。如何对程序化交易进行有效监管,发挥其积极作用,同时又避免影响市场稳定运行,更好防范金融风险,成为一道重要课题。

  既要看到新兴交易模式的闪光点,不能“一棍子打死”全面限制;也要防患于未然,不能放任不管、听之任之。近年来,我国监管部门因势利导,坚持趋利避害、规范发展,引导程序化交易从无序走向有序。今年5月,证监会制定发布《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(试行)》,对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方位、系统性规定。此次实施细则更是直击痛点、难点问题,给市场参与者划定清晰的合规边界。

  此次监管将重点放在高频交易上,明确了高频交易标准,细化了异常交易行为类型,并对高频交易设置了更严格的监控指标。一旦出现异常交易行为,将采取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,这无疑将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,降低高频交易对市场的扰动,引导资金长期、理性投资。

  同时,不同类型投资者交易“成本差”也将得到进一步弥合。程序化交易凭借技术优势,能够比普通投资者更快地获取和处理市场信息,形成“信息差”“成本差”。此次监管提出不少实招,包括对高频交易提出额外报告、提高交易费用等差异化管理要求,就是要提高高频交易合规成本,限制高频交易信息优势,给各类投资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博弈环境。

  程序化交易涉及技术、市场、监管等多个层面,促进其规范发展,还需各方形成合力。券商作为交易接入窗口,需承担好管理责任,加强客户程序化交易行为监控;监管部门和自律机构应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,针对市场发展变化,持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;投资者则要尽快适应新的监管要求,调整优化交易策略和风控体系。(本文来源:经济日报 作者:李华林)